2000-2006年內存的故事——Rambus之戰(zhàn)
2000年初,英特爾宣布新一代奔騰4將啟用Rambus RDRAM,來和當時勢頭強勁的威盛PC133和DDR競爭。Rambus(RMBS)的股價從不到20美元一下子竄升到75美元。
當年53歲的Rambus員工Fred Abramson手握大概5萬股成本只有1美元~2美元的期權,到了6月份,Rambus股票漲到100美元的時候,Fred選擇了行權并浮贏約500萬美元。
當年的500萬美元是一筆巨款,Fred隨即從公司退休了。然而他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,他選擇了繼續(xù)持股而不是賣出,這導致他一年半后自殺身亡。
Fred是麻省理工學院的電子計算機碩士和數學博士,后來還在斯坦福任教。世界上比他聰明的人,估計也數不出很多。
究竟發(fā)生了什么從而導致這個悲劇呢?
一、PC133
《內存的故事》里提到,1999年是內存行業(yè)發(fā)生巨變的一年,Wintel聯(lián)盟在這一年里都過得很糟。
微軟正在反壟斷官司中掙扎,面臨被肢解,英特爾則面臨來自威盛(VIA)和AMD的強勁挑戰(zhàn)。1999年借英特爾陷入180nm制程泥潭,AMD推出速龍(Athlon)一舉反超。而同年威盛收購了Cyrix以后,不光在芯片組領域攻城略地,CPU也走上正軌。
更糟糕的是,內存標準的話語權也被威盛奪走了。英特爾選擇固守PC100,而威盛因內存廠商大量可以超頻到133Mhz的SDRAM,而順勢推出PC133標準。
我現在還記得,那時批量采購內存時,英飛凌已經可以提供全部133Mhz的DRAM,而Hynix也可以提供超過7成的133Mhz。
雙倍頻率的DDR200和DDR266業(yè)界標準也呼之欲出。英特爾在沮喪之中,匆忙和Rambus結盟,試圖在速度上逆轉翻盤。
二、RDRAM
那個時代的電腦主板,除CPU外有兩個主芯片,北橋芯片負責CPU和內存以及顯卡通信,南橋負責硬盤光盤等外設通信,合稱“芯片組”。
北橋也叫Memory Controler Hub(內存控制器),當年有威盛、SiS、Ali甚至Nvidia和Micron等一干廠商提供,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決定使用何種內存。而北橋芯片后來由于AMD和Intel把內存控制器和顯卡集成到CPU里而消亡。
為了擊敗上述廠商,英特爾決定獨家采用Rambus技術的RDRAM,并給出了PC800的響亮名稱。為什么叫800呢?因為它的時鐘是400Mhz,上升沿和下降沿都傳輸數據,所以叫800。
雖然聽起來比DDR266的133Mhz時鐘快得多,但RDRAM是串行讀寫數據而且時延很大,實際內存讀寫效果并不比DDR快多少。
糟糕的是,RDRAM因為頻率高制造良率很低,而且產生熱量非常大必須要加散熱片,這導致它成本非常高。還有一點不合理的是,RDRAM為了整個串行通道完整,必須插滿所有內存槽,因此還產生了一種不帶內存顆粒的占槽條:C-RIMM。
那時,RDRAM內存條很難買到,Hynix、美光都沒量產,英飛凌也只有小量。只有三星和Elpida可以買到,但是這兩家當年都不面向中國OEM銷售。國內PC廠的采購都罵死了,不僅不好買而且價格比DDR還貴了2倍~3倍。
英特爾自己在零售盒裝奔騰4時,都帶兩根RDRAM內存條,因為實在是很難買到。
2000年,AMD和威盛正好開開心心地推廣DDR。AMD股價達到歷史最高的43.75美元,而威盛股價達到629新臺幣,成為股王。
三、專利戰(zhàn)
英特爾面臨困境立刻壯士斷腕,對沉沒成本毫不心疼。一方面決定放棄Rambus轉而支持DDR,另一方面立即和威盛打起專利戰(zhàn)。
結局大家看到了,威盛在專利對壘后一蹶不振,今天化身為兆芯扛著民族x86的小旗。
Rambus的股票一年中跌去9成。雄心壯志的Rambus實在不甘心淪為配角,掀起了對內存廠商一輪又一輪的專利戰(zhàn)。
內存標準是由美國JEDEC組織制定的,它的成員包括電子業(yè)界幾乎所有大佬。制定標準的時候,按JEDEC法務指南,成員公司需要公開自己的相關專利,放棄收費或者公平收費。
Rambus于1992年~1996年加入過JEDEC,但是沒有公布任何關于自己正在申請的專利可能影響相關標準。1996年6月,因為看到Dell在標準化組織未公開專利遭到FTC懲罰,Rambus退出了JEDEC。此后,Rambus特別針對JEDEC內存標準做了一些專利伏擊準備。
2000年起,Rambus起訴了幾乎所有內存廠商。三星等公司為了避免陷入泥潭選擇迅速和解。2001年美國公平貿易委員會(FTC)針對Rambus在JEDEC的行為,裁定Rambus涉嫌欺詐壟斷,這使得其它被起訴公司逃過一劫。
但2003年美國聯(lián)邦上訴法庭又裁決Rambus欺詐不成立,Rambus隨即起訴了Hynix、英飛凌和南亞華亞等公司。那時正在DRAM領域冉冉上升的英飛凌最終選擇了和解,未來支付給Rambus最高1.5億美金以獲得自由。
2006年FTC又判Rambus收費太貴,重新規(guī)定了較低的費率。
有意思的是,Rambus對陣Micron和Nvdia等美國公司時,法官和專利局多半判決對Rambus不利。而美國聯(lián)邦最高法院兩次拒絕受理Rambus案。
專利案并不是標準法律的戰(zhàn)爭,站在法官的角度,各有各的道理。因此在國際糾紛中,外國公司吃虧肯定是不少見的。
四、結局
Rambus靠著對DDR等內存專利收費一直生存到今天。根據FTC的裁決,估計每顆DDR芯片銷售額的0.25%將繳給Rambus作為授權費。因此三星是Rambus的第一大客戶,Rambus的營業(yè)收入也會受內存價格波動的影響。
Rambus財報截圖,主要收入來自授權費(橙)和版權費(藍),綠色是服務器內存控制器等產品
Rambus的輝煌只是在2000年曇花一現,現在每個季度的營收都不到1億。
2000年從Rambus退休的Fred是飛行愛好者。他可不是一般的愛好者,他曾獲加州自由飛行比賽的冠軍。飛行是Fred一生的摯愛,而他的女朋友是一位飛行教官。在Rambus股票暴跌后,他無力支付期權行權時欠下的巨額所得稅,只得抵押了他的飛機來賭股票回升。
2001年中,英特爾的決絕使得Rambus股票跌到不到10美元,等于是高點的十分之一。絕望的Fred賣掉了全部股票,但這仍遠不夠支付他欠國稅局的稅。破產的他被迫放棄飛行的夢想,他也選擇放棄最后的抗爭。
編輯:admin 最后修改時間:2020-06-02